关于麻章区人民法院东海人民法庭 审判楼项目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6-05-23 17:56:03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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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法庭布局的意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山镇调石村委会调市村民小组的土地建设麻章区人民法院东海人民法庭审判楼。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与面积:东至调市村土地,南至调市村土地,西至调市村土地,北至东海岛中线公路,面积为0.2485公顷(3.727亩)。
二、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方式安置。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