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12-21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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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三角村委会属下位于茂湛高速公路官渡段东侧(蒲堤大岭)的集体土地4.4701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三角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三角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三角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三角村委会集体土地;征收三角村委会集体农用地面积4.4701公顷(全部为林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林地29.8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