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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工程建设项目(坡头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9-06-15 09:38:54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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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工程建设项目预审业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预)函〔201612号批复通过,项目用地面积约89.2266公顷,其中坡头段用地面积58.9140公顷,市政府拟依法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建设项目坡头段起点位于五里山港,经坡头区山塘与海东快线相交,路线继续向东,经米稔垌、麻皮、山瑶,终点在九公村与现状的国道G325相交。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该项目坡头段总用地面积约58.9140   公顷,其中农用地47.8760公顷(含耕地31.9076公顷、园地0.7759公顷、林地9.9741公顷、养殖水面5.0986公顷、其他农用地0.1198公顷);建设用地6.0660公顷,未利用地4.972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补偿、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关于印发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项目(坡头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湛坡府办发201537号)执行。即耕地75万元/公顷,园地60万元/公顷,林地45万元/公顷,坑塘水面(含养殖水面)7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7.5万元/公顷。

六、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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