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4-11-21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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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南三镇新南经济联合社位于南三镇林场场部北的集体土地2.4678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大海,西至新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新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新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坡头区南三镇新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4678公顷(全部为林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林地54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