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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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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5-11 16:44:12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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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海东居委会位于莫烟楼村南面(欧烟楼村西侧)的集体土地7.9844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莫上、莫下村民小组留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欧烟楼村,南至海边,西至规划沿海大道,北至莫烟楼村;征收海东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约7.9844公顷,其中:农用地7.4375公顷(耕地4.7482公顷、林地1.6794公顷、坑塘水面1.0099公顷),建设用地0.546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耕地90.0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坑塘水面90.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0万元/公顷(不包括墓葬地),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不含墓葬地)。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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