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3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姓符村、李西、李东一队、李东二队、林口村林口、林口东、林口西、军屋经济合作社和林口经济联合社共计9个土地权属单位位于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姓符村东侧、规划海东东路以南的集体土地6.4800公顷,作为湛江市2013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规划林口西路,南至李西村,西至姓符村,北至规划海东东路;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姓符村、李西、李东一队、李东二队、林口村林口、林口东、林口西等7个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9050公顷,其中农用地4.8648公顷(旱地4.4993公顷、林地0.1872公顷、坑塘水面0.1783公顷),建设用地0.0402公顷。
地块二、东至湛江市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南至湛江市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西至湛江市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北至规划海东东路;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林口村林口、林口西、军屋经济合作社和林口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5750公顷,其中农用地1.2400公顷(全部为旱地),建设用地0.3350公顷。
地块三(只转不征)、东至坡头区园林环卫管理处,南至陈烟楼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陈烟楼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瑶贯道路。
上述三个地块面积共6.8451公顷,其中农用地6.3714公顷(旱地6.0059公顷、林地0.1872公顷、坑塘水面0.1783公顷),建设用地0.4737公顷。其中地块一和地块二共征收集体土地6.4800公顷,其中农用地6.1048公顷(旱地5.7393公顷、林地0.1872公顷、坑塘水面0.1783公顷),建设用地0.3752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地块三只转不征,集体土地面积0.3651公顷,其中农用地0.2666公顷(全部为旱地),建设用地0.098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旱地90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坑塘水面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