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奋勇大道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7-11-27 17:34:20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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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地方经济,根据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村委会、海东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建设奋勇大道。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与面积:南起南海西部石油公司第二生活区,北接坡头区海东新城,面积约3.7774公顷(56.661亩)。
二、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统一按54.6万元/公顷(3.64万元/亩)执行。
四、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