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公开 > 批次(或单次选址项目)用地名称 > 征地预公告信息

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05-24 00:00: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海东、麻西等社区居委会属下和南调街道办属下(五个村居委会共有)位于南调围西侧的集体土地1.7962公顷,另外收回南调街道办国有土地0.9325公顷,用地面积共2.7287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南调围和海湾大桥东岸桥头公园用地,南至南油第一生活区,西至滩涂,北至南调围堤坝;征收海东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0.1359公顷,其中农用地0.0347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0.1012公顷;征收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0.27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3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0.1728公顷;征收南调街道办属下(五个村居委会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1.3882公顷;收回南调街道办的国有土地0.9325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

该批次用地共2.7287公顷,其中农用地0.1340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1.6622公顷,未利用地0.932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坑塘水面(养殖水面 )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河流水面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