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鸭曹村委会位于省道374南侧、湛江国强水泥厂东侧的集体土地2.5570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鸭曹、赤岭、迈合、迈龙等村委会位于省道374南侧、湛江国强水泥厂西侧的集体土地35.5119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湛江国强水泥厂(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南至麻章镇迈合、迈龙村委会土地,西至麻章镇迈龙村委会土地,北至省道374线,征收面积约35.5119公顷,其中农用地34.1002公顷(含耕地23.1389公顷、园地6.4608公顷、林地0.9875公顷、养殖水面3.513公顷),未利用地1.411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54.6万元/公顷(3.64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