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章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8-10-22 17:42:17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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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我市拟建设麻章区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占用麻章区麻章镇辖下有关村庄的集体土地约6.1789公顷,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土地予以征收,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面积:该项目用地位于麻章镇赤岭村委会与洋水岭村委会土地交界处,东至洋水岭和新坡村委会土地,南至国道325线改线用地,西至黎湛铁路用地,北至水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约为6.1789公顷(详见附图)。
二、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保安置。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统一按57万元/公顷(3.8万元/亩)的综合价补偿。
四、从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的树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