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公开 > 批次(或单次选址项目)用地名称 > 征地预公告信息

关于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200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8-10-24 18:04:57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打印】 【字体:

根据《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山镇调石、什足等村委会位于东海岛中线公路南侧的集体土地约7.0683公顷,其中调石村委会3.3319公顷,什足村委会3.7364公顷,作为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200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湛江钢铁基地教育培训中心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东乐路、东海岛土木建筑工程公司用地;南至调石村委会村土地;西至调石村委会村土地;北至东海岛中线公路。征收土地面积约7.0683公顷(106.0245亩),其中农用地7.0394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28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耕地43.9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30.0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建筑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