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09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9-09-24 17:09:58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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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位于坡头区南海西部石油公司第五生活区、南调街道办南调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0.9076公顷,作为湛江市2009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西坡村留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南调村委会土地,南至南油五区围墙,西至南油环卫车队,北至南调办教师村;征收南调村委会土地面积约0.9076公顷(13.614亩),其中农用地0.8796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2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54.6万元/公顷(3.64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