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冯村经济合作社位于冯村鹰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北侧的集体土地5.2990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林地5.0601公顷、坑塘水面0.0604公顷、农村道路0.1785公顷,作为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冯村集体土地,南至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用地,西至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用地,北至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冯村集体土地;用地面积5.2990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林地5.0601公顷、坑塘水面0.0604公顷、农村道路0.178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坑塘水面63万元/公顷,林地、农村道路58.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会保障。
四、土地用途:湛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