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赤坎区百姓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0.6527公顷,其中农用地0.1168公顷(均为林地),建设用地0.5359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东至湛江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用地,南至体育北路,西至椹川大道,北至巷道,湛江市闽星饲料厂用地;征收百姓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6527公顷,其中农用地0.1168公顷(均为林地),建设用地0.535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14万元/公顷(7.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