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赤坎区北桥街道大埠村经济合作社和赤坎区北桥街道岭仔村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农用地1.1780公顷,作为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大埠村经济合作社和岭仔村经济合作社留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海田路,南至湛国用(2011)第20028号土地,西至赤坎区东山村委堂美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北至赤坎区东山村委堂美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赤坎区北桥街道大埠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赤坎区北桥街道大埠村经济合作社和岭仔村经济合作社的共有农用地1.1780公顷(全部为林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14万元/公顷(7.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