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公开 > 批次(或单次选址项目)用地名称 > 征地预公告信息

关于湛江市200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9-09-24 17:07:55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打印】 【字体: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位于坡头区南海西部石油公司四区公园西侧,麻斜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6.0207公顷,作为湛江市200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坡头污水处理厂)。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土地范围为东至南油四区公园,南至麻斜村委会土地,西至麻斜村委会土地,北至麻斜村委会土地。征收麻斜村委会土地面积约6.0207公顷(折合90.3105亩),其中农用地5.3113公顷(林地2.9688公顷、养殖水面2.3425公顷),建设用地0.4616公顷,未利用地0.247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54.6万元/公顷(3.64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