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霞山区201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0-05-12 16:23:42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爱国街道特呈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1.3333公顷,作为湛江市霞山区201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霞山区特呈岛坡尾村西北侧,东至特呈村委会坡尾村集体土地,南至特呈村委会坡尾村集体土地,西至特呈村委会坡尾村集体土地,北至特呈村委会坡尾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3333公顷,其中农用地1.3333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耕地58.5万元/公顷(3.9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