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3-12-2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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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南三镇经济联合总社位于南三镇林场的集体土地13.8000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南三镇林场集体土地,南至南三镇沙头村集体土地,西至南三镇林场集体土地,北至南三镇林场集体土地;拟征收南三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13.8000公顷,其中农用地8.8667公顷(均为坑塘水面)、未利用地4.933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坑塘水面63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