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三柏西一队、旦黎经济合作社位于坡头区南调街海湾大道以北、规划海东西路西侧的集体建设用地0.4594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南至湛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西至海滩涂,北至规划金湾南路;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三柏西一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0.1586公顷。
地块二、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南至湛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西至湛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北至规划海东西路;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旦黎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0.3008公顷。
上述二个地块面积共计0.459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建设用地按90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