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用地预收回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收回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5.7333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用地建设用地(湛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国营湖光农场土地,南至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工程二期用地,西至国营湖光农场土地,北至国营湖光农场土地;用地总面积15.7333公顷,其中农用地15.7333公顷(耕地10.2000公顷、园地1.0297公顷、林地2.5825公顷、农村道路0.4008公顷、坑塘水面1.5203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 收回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在麻章区麻章镇范围,该项目参照征收邻近集体土地(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五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偿,即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规定63万元/公顷(4.2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