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乾塘镇三合社区、沙城村委会属下经济合作社位于乾塘中学以北的集体土地3.3331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三合社区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南至乾塘中学,西至三合社区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北至三合社区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征收三合社区、沙城村委会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面积3.3331公顷(耕地3.2243公顷,农村道路0.1005公顷,坑塘水面0.008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1.5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