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委会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疏港大道东侧、海湾大桥西连接线二期公路北侧的集体土地13.7577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青年运河,南至海湾大桥西连接线二期公路,西至英豪村集体土地,北至调塾村集体土地。征收麻章镇调塾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面积约11.2219公顷,其中农用地11.0972(耕地6.6522公顷、园地0.2778公顷、林地3.3370公顷、农村道路0.166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6639公顷),未利用地0.1247公顷。
地块二:东至调塾村集体土地,南至青年运河,西至青年运河,北至调塾村集体土地。征收麻章镇调塾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面积1.5780公顷,其中农用地1.2783(耕地0.855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4231公顷),未利用地0.2997公顷。
地块三:东至调塾村集体土地,南至海湾大桥西连接线二期公路,西至青年运河,北至青年运河。征收麻章镇调塾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面积0.9578公顷,其中农用地0.9578(耕地0.716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41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4.2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湛江商贸物流城)。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土地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