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海岛新城东部区域道路网岛东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海岛新城东部区域道路网岛东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业经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以湛国土资(规保)〔2012〕222号文批准。该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约88.8555公顷,市政府拟依法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东海岛新城东部区域道路网岛东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呈南北走向,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北侧,大道北段西侧接湛江钢铁基地,向南连通东海大道龙海天风景区转盘,与规划岛南大道相接,大道由北向南约1/3处连接规划道路通往南三岛,途径蔚律村委会、龙水村委会集体土地,全长约8.705公里。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8555公顷,其农用地58.7350公顷(含耕地0.3443公顷),建设用地22.4313公顷,未利用地7.6892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四、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保安置。
五、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耕地6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0万元/公顷、养殖水面6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60万元/公顷、园地48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0万元/公顷。
六、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