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
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业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预)函〔2015〕55号批复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广东省发改委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3665号文批复通过,项目用地面积约248.5777公顷,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收回)土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该项目由主线及东海岛中线贯岛公路连接线、雷州市雷城连接线等2条连接线组成。其中,主线起于湛江市东海岛规划湖东大道与规划岛南大道交汇处,经民安镇以南、龙湾北侧、于东海岛西南角东西走向跨越通明海海湾后进入雷州市;进入雷州市后路线转向西北经沈塘镇以南,连续跨越湖光快线、官山水库和粤海铁路后,最后到达本项目终点与沈海高速公路(湛江至徐闻段)相交。该项目主线长约35.9公里,东海岛中线贯岛公路连接线从主线起点接至省道S288线与县道X667线相交处,长约2.25公里;雷州市雷城连接线从沈塘互通立交往北接至湖光快线终点,往南接至县道X692线,长约9.1公里。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面积:该征收(收回)土地面积共248.5777公顷,其中农用地214.2364公顷(耕地120.9274公顷、园地17.8599公顷、林地53.4457公顷、其他农用地22.0034公顷),建设用地16.4166公顷,未利用地17.9247公顷。按行政区域分:
开发区(东海岛)范围内需征收(收回)土地102.4645公顷,其中农用地89.9577公顷(耕地45.9758公顷、林地29.3405公顷、其他农用地14.6414公顷),建设用地4.3846公顷,未利用地8.1222公顷。
雷州市范围内需征收(收回)土地128.2771公顷,其中农用地112.3487公顷(耕地74.9516公顷、园地8.1233公顷、林地21.9118公顷、其他农用地7.3620公顷),建设用地6.1259公顷,未利用地9.8025公顷。
奋勇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需收回国有土地17.8361公顷,其中农用地11.9300公顷(园地9.7366公顷、林地2.1934公顷),建设用地5.9061公顷。
三、拟征收(收回)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原则上采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耕地、其他农用地(含养殖水面)、建设用地按5.23万元/亩补偿,其他土地按4万元/亩补偿;
奋勇高新区:养殖水面按4.5万元/亩补偿,其他土地按4.3333万元/亩补偿;
雷州市: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4.5万元/亩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