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调石村委会、什足村委会集体土地共44.3434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什足村委会南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什足村委会南山经济合作社、调石村委会调市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调石村委会调市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东海大道。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调石村委会、什足村委会集体土地共44.3434公顷,其中农用地33.3333公顷(耕地4.7946公顷、林地27.9733公顷、农村道路0.4969公顷、沟渠0.0685公顷),建设用地11.0101公顷。
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调石村委会属下6个村属单位的集体土地13.7407公顷,其中农用地13.2728公顷(耕地4.4996公顷、林地8.6653公顷、农村道路0.0394公顷、沟渠0.0685公顷),建设用地0.4679公顷,具体如下:调石村调石经济联合社、调市、坡尾、屋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3891公顷,其中农用地0.9903公顷(耕地0.0369公顷、林地0.9534公顷),建设用地0.3988公顷;调石村调市、屋仔、坡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7282公顷(耕地0.0312公顷、林地0.6576公顷、农村道路0.0394公顷);调石村调市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7.2941公顷,其中农用地7.2404公顷(耕地3.2832公顷、林地3.8887公顷、沟渠0.0685公顷),建设用地0.0537公顷;调石村坡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2129公顷,其中农用地4.1975公顷(耕地1.1037公顷、林地3.0938公顷),建设用地0.0154公顷;调石村屋仔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0446公顷(全部为耕地),调石村渔弄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0718公顷(全部为林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什足村委会南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0.6027公顷,其中农用地20.0605公顷(耕地0.2950公顷、林地19.3080公顷、农村道路0.4575公顷),建设用地10.542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60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农村道路60万元/公顷,沟渠6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