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赤坎区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赤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梧阔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2.4013公顷,作为湛江市赤坎区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湛江水上运动中心项目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东至道路(旧海滨大道)、湛江航运集团船厂用地,南至湛江市海运集团公司船厂用地,西至海滨大道,北至湛江市宝山实业有限公司、金山花园用地;征收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梧阔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面积共2.4013公顷,全为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14万元/公顷(7.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