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官渡镇三角村关草经济合作社位于茂湛铁路南面、石门大桥路段的集体土地1.4880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三角村关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三角村关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三角村关草经济合作社,北至茂湛铁路;拟征收三角村关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4880公顷,其中:农用地1.4227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0.065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