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建设项目预审业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预)函〔2014〕72号批复通过,湛江段用地面积约535.7027公顷,市政府拟依法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项目湛江段由茂名化州市进入湛江境内,工程由主线段和兰海高速联络线组成,两段路线全长约66.5公里。其中:主线段湛江境内约21.5公里,路线为北南走向,北起于化州石湾、良光等镇,跨越沈海高速(设置林屋枢纽立交)之后进入湛江吴川市塘缀镇境内,路线在塘缀镇东侧通过,在上圩地附近与县道X661相交(设置机场立交),在边坡村附近跨越茂湛铁路和塘缀河,路线往南偏西方向经过坡头区叶屋村、端车村,在龙头镇东侧国道G325相交(设置龙头互通),再经龙头镇规划用地东侧与甘村水库之间通过,南端终点在吴川黄坡镇鸡有屋村附近与省道S373相交(设置坡头枢纽);兰海高速联络线全长约45公里,东起于茂名化州市往西进入湛江廉江市境内,在大岭村附近跨过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河及省道S286,经廉江市城南,在长岭村上跨黎湛铁路和省道S287线,然后路线往西在雍塘村跨过雷州青年运河,沿运河北侧布线,经新民镇之后在国道G325附近跨过西海河,西端终点在洋官塘设横山南枢纽互通与渝湛高速相接,延伸主线设收费站与环雷州半岛一级公路对接。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5.7027公顷,其中农用地488.7587公顷(含耕地260.8084),项目途经廉江市、坡头区、吴川市等3个区(市)行政区域,其中征收廉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面积328.1480公顷,其中农用地306.0139公顷(含耕地181.3384公顷);拟征收坡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面积67.1675公顷,农用地55.7061(含耕地18.3384公顷);拟征收吴川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140.3872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387公顷(含耕地61.1049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4.2万元/亩执行。
六、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