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6-12-09 17:11:11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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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适应湛江市第四中学不断扩大招生规模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位于湛江电冰箱厂东南面的土地作为湛江市第四中学新校区的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与面积:东至绿塘村委会上坡塘村土地,南至湛江市佛学中心、上坡路,西至海头教工宿舍、湛江市丰泽金属制品厂,北至规划的银帆公园、湛江电冰箱厂,面积约12.678公顷(190.17亩)。
二、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方式安置。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