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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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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5-11-0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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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赤坎区草苏村民委员会东菊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9.3806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东菊村民小组留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湛江通用电气集团用地;南至东菊村集体土地;西至湛江市公路局宿舍用地、东菊村集体土地;北至康顺路。征收东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3341公顷,其中农用地1.3686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0.9655公顷。

地块二:东至东菊村集体土地;南至东菊村集体土地;西至东菊村集体土地;北至湛江市园林局东菊苗场用地。征收东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8447公顷,其中农用地0.8437公顷(园地0.0064公顷、林地0.8310公顷、坑塘水面0.0063公顷),建设用地0.0010公顷。

地块三:东至东菊村集体土地;南至东菊村集体土地;西至东菊村集体土地;北至东菊村集体土地。征收东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3557公顷,其中农用地0.7548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0.6009公顷。

地块四:东至湛江市赤坎鲲鹏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南至湛江市云广物流有限公司用地;西至东菊村集体土地;北至湛江市赤坎鲲鹏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征收东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8461公顷,其中农用地3.1351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0.0048公顷,未利用地1.7062公顷。

上述四地块总面积9.3806公顷,其中农用地6.1022公顷(园地0.0064公顷、林地6.0895公顷、坑塘水面0.0063公顷),建设用地1.5722公顷,未利用地1.7062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14万元/公顷(7.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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