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7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笃豪经济联合社、麻章区麻章镇柳坑村柳坑经济合作社、麻章区麻章镇冯家塘上村冯家塘上经济合作社、麻章区麻章镇冯家塘下村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9.8922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7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笃豪村集体土地;南至冯家塘下村集体土地;西至东海岛铁路;北至笃豪村集体土地。拟征收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笃豪经济联合社、麻章区麻章镇柳坑村柳坑经济合作社、麻章区麻章镇冯家塘上村冯家塘上经济合作社、麻章区麻章镇冯家塘下村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9.8922公顷,其中征收笃豪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6.2756公顷,其中农用地13.9378公顷(水田0.6994公顷、旱地9.7571公顷、林地3.3129公顷、其他农用地0.1684公顷),建设用地2.2205公顷,未利用地0.1173公顷;征收柳坑村柳坑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1994公顷(水田0.0101公顷、其他农用地0.1893公顷);征收冯家塘上村冯家塘上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7246公顷,其中农用地1.3561公顷(水田0.6001公顷、旱地0.7463公顷、林地0.008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4公顷),建设用地1.3685公顷;征收冯家塘下村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6926公顷(水田0.0321公顷、旱地0.653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1公顷)。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按90万元/公顷(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湛国土资(公告)〔2016〕151号文同时作废。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