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5169部队国防建设项目2187工程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总后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总后勤部关于印发2011年军队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968号),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坡头镇五合村委会属下位于坡头区坡乾公路北侧、大环村以东(五合大环岭)的集体土地15公顷,作为95169部队国防建设项目2187工程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五合经济联合社、大环东队林地,南至坡乾公路边,西至五合经济联合社、大环东队林地,北至大环东队、周屋村林地;征收五合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5公顷(林地14.8387公顷,农村道路0.161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关于印发坡头区坡头镇、龙头镇、官渡镇等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利用)〔2012〕1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补偿。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军事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