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位于规划同心路中心线以南的集体土地13.9307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南至南油三区围墙和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用地,西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和桥头变电站用地,北至规划同心路中心线;征收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13.9307公顷,其中农用地11.2375公顷(耕地9.2904公顷,坑塘水面1.8605公顷,其它农用地0.0866公顷),建设用地0.6344公顷,未利用地2.058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坑塘水面(含养殖水面)90万元/公顷,其它农用地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