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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奋勇经济区201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预收回土地公告

时间:2013-04-22 15:44:09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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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华侨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收回奋勇经济区的国有土地7.9756公顷,作为湛江市奋勇经济区2012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奋勇经济区用地,南至奋勇经济区用地,西至奋勇经济区用地,北至奋勇经济区用地。用地总面积7.9756顷,全部为农用地7.9756公顷园地7.8088公顷,农村道路0.1668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征收邻近集体土地(七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偿,即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49.50万元/公顷(3.3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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