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3-07-01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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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新园街道办菉塘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1.0251公顷,作为湛江市201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海滨大道,南至湛江市大地建设实业公司用地,西至菉塘村委会土地,北至广东银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地;征收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1.0251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98.4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