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06-0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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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建设街道百儒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1.9513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拟征收土地位于新湖大道南侧,东至百儒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百儒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石头村委会留用地;北至新湖大道。拟征收土地面积0.8211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
地块二:拟征收土地位于新湖大道南侧,东至百儒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百儒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百儒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新湖大道。拟征收土地面积1.1302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