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0-04-09 16:15:21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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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三角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0.5372公顷,其中农用地0.3812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0.156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三角村委会土地,南至325国道,西至三角村委会土地,北至三角村委会土地。征收面积约0.5372公顷(折合8.058亩),农用地0.3812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0.15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49.65万元/公顷(3.31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