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1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6-06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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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坡头镇塘博村委会属下位于坡头博立公路西侧(坡头区第二中学北侧)的集体土地3.3311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1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博立公路,南至坡头区第二中学,西至塘博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北至塘博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征收塘博村委会属下集体农用地面积约3.3311公顷,其中:耕地3.2614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069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含农田水利用地)52.6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