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奋勇经济区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预收回土地公告
时间:2013-01-14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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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华侨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收回华侨管理区属下的国有土地8.000公顷,作为湛江市奋勇经济区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S207国道,南至华侨管理区十二队用地,西至北坡管理区耕地,北至华侨管理区13队园地。用地总面积7.2667公顷,其中农用地4.7776公顷(园地4.0052公顷,林地0.7647公顷),建设用地2.4891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征收邻近集体土地(七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偿,即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49.50万元/公顷(3.3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