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临港工业园(第一期)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6-10-12 09:18:31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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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发展战略,扩大招商引资,发展临港工业,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宝满、仙塘、调罗、石头等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建设湛江临港工业园。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与面积:东至湖港路,南至海岸线,西至北月村,北至湖光路,面积约216公顷(3240亩)。
二、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方式安置。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