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6-1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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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征收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0.7089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湛江市霞山区绿村路第二十七小学校东侧,东至菉塘村宅基地;西至第二十七小学校;南至菉塘18号;北至菉塘村宅基地。拟征收集体农用地0.7089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