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力竹兜、三柏尾经济合作社位于坡头区南调街规划奋勇大道以西、三柏尾以北的集体建设用地1.204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规划奋勇大道,南至南调街麻西社区力竹兜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用地,北至南调街麻西社区力竹兜村;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力竹兜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0.2262公顷。
地块二:东至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用地,南至南调街麻西社区三柏尾村,西至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用地,北至南调街麻西社区三柏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三柏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0.977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