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08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8-11-05 17:53:10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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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新兴街道新村村委会位于该村委会西边园的集体土地6.086公顷,作为湛江市2008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新村村委会留用地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海新储运站、新村村委会土地,南至村路,西至新村村委会土地,北至村路;征收土地面积约6.086公顷(91.29亩),其中农用地6.0535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32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集体企业发展用地(留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