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赤坎区南桥街道办百姓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6.7314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赤坎区百姓村改造项目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湛江市包装机械厂、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南至赤坎区文保南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湛江联纺针织公司土地,北至赤坎区百金路;征收百姓村委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约6.7314公顷,其中农用地1.2378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0.4144公顷,未利用地5.079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82.65万元/公顷(5.51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