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545线百龙至里光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
省道545线百龙至里光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业经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以湛江国土资(规保)[2017]152号批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发改交通[2016年]601号)批复通过,项目用地面积16.6314公顷,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回收)土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回收)土地范围:项目起点位于雷湖快线与S373交叉处,工程与雷湖快线平交,道路沿S373旧路向西北方向行进,与K0+400附近偏离既有S373,并于K1+700附近接上既有X684,然后道路既有X684延伸至晨鸣纸浆货运道路南端附近,终点位于粤海铁路跨线桥小里程桥头。项目长度约4.235公里。
二、拟征收(回收)土地面积:该项目拟征收麻章区太平镇乌塘、仙村经济联合社、白泉水村白泉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6.5555公顷,其中农用地4.8593公顷(耕地1.1348公顷,林地3.5292,其它农用地0.1953公顷),建设用地1.6962公顷;同时回收湛江市公路管理局、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共10.0759公顷,其中农用地7.8639公顷(林地),建设用地2.2120公顷。
三、拟征收(回收)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原则上采取折算货币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回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90万元/公顷(6万元/亩)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回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