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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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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200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9-03-27 16:28:51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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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民安镇文亚村委会集体土地2.3013公顷,作为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200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民安镇文亚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民安镇文亚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民安镇文亚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民安镇文亚村委会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2.301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60.0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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