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位于麻俸村五里山岭地段的集体土地18.0000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18.0000公顷,其中:农用地17.5477公顷(耕地4.9976公顷、林地7.1961公顷、农村道路0.0796公顷、坑塘水面5.2744公顷),未利用地0.452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