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200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8-10-30 17:50:23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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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霞山区海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海头街道南山村委会位于南山村北边的集体土地0.3701公顷,作为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200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湛江铁路折返段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铁路用地,南至湛江铁路折返段围墙,西至南山村土地,北至南山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约0.3701公顷(5.5522亩),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378公顷、养殖水面0.232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12.5万元/公顷(7.5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