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1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3-01-07 00:00: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坡头镇塘博经济联合社位于海湾大道龙王围路段南侧、加油站西侧的集体土地4.5942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1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加油站、坡头镇塘博村光明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坡头镇塘博村光明经济合作社、南调街麻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西至坡头镇塘博村西边经济合作社、塘博村新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海湾大道龙王围路段;征收坡头区坡头镇塘博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农用地4.5942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63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