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委会陈芝山村民小组、麻东村端山、企屋垌、西沟尾、林口村军屋、林口、林口西、林口东、吕村、黄屋、富屋、坡山二队、坡山一队、麻西社区姓符村、李西、李东一队、李东二队经济合作社和林口经济联合社,共计18个土地权属单位位于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委会端山村北面、规划林口西路以南的集体土地14.5444公顷,作为湛江市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湛江市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南至端山村、鸡觜山公路,西至南调中学,北至西沟尾;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委会陈芝山村民小组、麻东村端山、企屋垌、西沟尾经济合作社共计4个土地权属单位的集体土地8.7298公顷,其中农用地8.6731公顷(水田1.0114公顷、旱地7.6617公顷),建设用地0.0567公顷。
地块二、东至富屋村、军屋村,南至规划海东东路,西至林口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北至规划公园北路;征收坡头区南调街军屋、林口、林口西、林口东、吕村、黄屋、富屋、坡山二队、坡山一队、麻西社区姓符村经济合作社和林口经济联合社,共计11个土地权属单位的集体土地4.1603公顷,其中农用地3.4589公顷(水田1.9994公顷、旱地0.8448公顷、林地0.6147公顷),建设用地0.7014公顷。
地块三、东至李东村、湛江市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南至海湾大道,西至麻西社区属下集体土地,北至规划海东东路;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李西、李东一队、李东二队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6543公顷,其中农用地1.3994公顷(旱地0.6535公顷、林地0.7459公顷),建设用地0.2549公顷。
上述三个地块土地面积合计14.5444公顷,其中农用地13.5314公顷(水田3.0108公顷、旱地9.1600公顷、林地1.3606公顷),建设用地1.0130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耕地90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9日